果环水〔2017〕342号
关于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
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达日县扶贫产业发展公司:
你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达日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关于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达国土字[2017]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位于青海省达日县吉迈镇东侧约3.0km处,隶属于达日县吉迈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99°41′00″,北纬33°44′53″。达日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水利局《关于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达国土字[2017]85号)确定项目采矿权范围由四个拐点连线围成,面积0.012km2,各点坐标见表1-1。
表1-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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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西安坐标系(3°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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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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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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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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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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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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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8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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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33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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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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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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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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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8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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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327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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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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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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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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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594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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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32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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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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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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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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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6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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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63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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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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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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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深度:4054~4005m,面积:0.012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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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面积1.6523hm2,占地类型为天然草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采矿场、加工场、生活区、矿山道路、防排水设施等。
在全面落实该项目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下,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性质、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洗砂废水、采砂场涌水等必须循环使用,严禁外排。
2、旱厕必须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运。
3、散装物料运输、堆放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4、破碎、筛分等设备必须封闭运行。
5、废机油必须统一存放,存放点必须在室内,必须有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6、各类垃圾必须统一堆放,定期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焚烧、丢弃。
三、达日县吉迈镇安南沟建筑用砂岩矿开发利用项目必须获得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农牧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五、我局委托达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复原文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达日县环保局,并按法律法规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17年10月26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果洛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 2017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