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9期
果洛州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编印 二○一七年四月十日
果洛州环境监察支队
部署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为全面落实国家环保部、青海省环保厅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保障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州环境监察支队采取了三大措施部署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了《果洛州2017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明确全年环境监察稽查目标、对象、时间安排及要求等工作内容。围绕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查处理、排污申请和排污收费、工业源污染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环保法》的实施以及环境信息公开等十一项的专稽查。
二是稽查工作全域覆盖。按照“全面稽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年将完成全州6县的稽查工作。
三是与后督察结合开展。稽查工作完成后将对稽查工作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资料,形成总结,向被稽查单位反馈稽查意见,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各县监察稽查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有力把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与后督察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环境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信息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报:省环保厅办公室,省环保厅宣教中心。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办公室,州人大农环委、州政协农环委,州三基办,州创建办,洛珠南杰副州长。
抄送: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机关各单位,州委、州政府办公室信督科,果洛电视台,果洛报社,州政府网络中心。
发:玛沁县环境保护和水利局,班玛、甘德、达日、久治、玛多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